• --热烈祝贺我会联办的科普活动被中国科协评为--优秀科普活动

          12月21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0年全国科普日有关组织单位和活动予以表扬的通知》(科协办函普字【2020】158号),江苏省机械工程学会、南京工程学会和江苏省学会服务中心联办的“2020年全国科普日暨第一届‘天印筑梦·科普智行’”活动,被评为优秀科普活动。

  •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

      确立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 —— 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 页 >通知公告>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三届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5/12 10:32:09    浏览次数:2413    字体:   

    苏知发〔2020〕56号

    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激发全民创新创造热情,推动高价值专利创造、高效益专利运用,有力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励办法》(苏政发〔2016〕95号)、《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苏知规〔2016〕1号)要求,经报请省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开展第三届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三届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评选数量不超过10名。授予获奖人员 “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颁发获奖证书,每人奖励10万元,获奖人员不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二、申报条件

    (一)实际居住在本省半年以上的常住居民,且近3年主要发明创造活动所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地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申报人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中署名前三位)的专利数量多、质量高、布局合理。截至2019年12月31日,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有效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数量不少于20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或者有效国(境)外专利不少于2件;

    (四)近5年内申报人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特别是对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大),对提高产品附加值,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突出贡献。

    已获得过省专利发明人奖,且之后无新的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第三项中所述专利的,或者职务在副厅(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厅(局)级以上的干部,不参加申报。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高级职称且继续从事科研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科研人员身份参评。

    三、申报材料

    申报省专利发明人奖,应当填报《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人从事发明创造活动的履历,并加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应当由申报人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二)近5年申报人专利实施产生的经济效益材料,应当加盖专利实施单位财务专用章,重点说明销售额、利税额、出口额等经济指标,并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专利实施单位相应纳税材料或者纳税凭证复印件;如有专利许可、转让、出资或者融资等情形的,应当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等材料;

    (三)近5年申报人专利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材料,应当加盖专利实施单位公章;

    (四)申报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如承担的主要研究计划(课题)、获奖情况等材料。

    四、申报方式

    申报省专利发明人奖采取单位推荐或院士推荐两种方式。

    (一)单位推荐。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本地区的推荐(包含市属、民办高校);省知识产权和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总工会、省级行业协会或者学会负责本领域或者本行业的推荐;部委属、省属高等院校由省教育厅归口推荐,各推荐单位推荐名额不限。

    (二)院士推荐。申报人可由所属学科或者领域的2名以上(含2名)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联合推荐,每位院士只能参与推荐1名。

    五、申报程序

    (一)职务发明人须由所在单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采取评比、选拔等方式进行内部筛选,并在本单位公示后按照申报途径上报至推荐单位或院士;符合申报条件的非职务发明人可按照有关要求,向所在地区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自荐申报;

    (二)推荐单位为设区市知识产权局的,由申报人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21.226.179.235:8080/nbsgd)自行注册申报账号;其他单位或院士推荐的,按照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账号和密码(院士请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索取账号和密码),自行建立子账号分配给申报人。申报人登录系统后,进入项目申报栏目,选择“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项目”,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申报书》,并上传有关材料(履历、经济效益材料、社会效益材料、生态效益材料、所在单位公示结果〔附件3〕以及其他相关材料等)的电子扫描件,并在线提交审核。用A4纸双面打印系统生成的申报书,并签署信用承诺书,连同上传的有关材料按顺序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报送推荐单位或者推荐院士;

    (三)推荐单位或院士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在线填报材料和纸质材料进行初审,择优确定正式推荐对象,推荐单位按要求以适当形式公示(应当在本地区本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一般包括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等),无异议后出具推荐函1份(附件2),并写明推荐理由,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或者院士亲笔签名,与推荐单位公示结果(附件3)以及2份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六、申报时限

    申报系统关网时间:2020年6月12日24:00;

    纸质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6月1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受理;

    报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期6201室;邮编:210036。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评选是推进我省创新型省份和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重要举措,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密切配合,确保评选工作规范有序。

    (二)严格标准程序。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注重推荐人员的实质贡献、创新业绩和社会影响力,真正把为我省知识产权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发明人或设计人选拔出来。

    (三)注重宣传发动。请各地各部门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微信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评选的重要意义,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范围,在全省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联系人: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张  静 025-83279967

    省知识产权项目受理中心  刘  宇 025-83238217

    技术支持  刘  雪 025-83236237

     

                     

    附件:

    1.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申报书

    2.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推荐函

    3.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推荐公示表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2020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