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烈祝贺我会联办的科普活动被中国科协评为--优秀科普活动

          12月21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0年全国科普日有关组织单位和活动予以表扬的通知》(科协办函普字【2020】158号),江苏省机械工程学会、南京工程学会和江苏省学会服务中心联办的“2020年全国科普日暨第一届‘天印筑梦·科普智行’”活动,被评为优秀科普活动。

  •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

      确立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 —— 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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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7/15 10:15:30    浏览次数:2021    字体:   

    工信厅科函〔202016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部管社会团体: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培育发展工业通信业团体标准的实施意见》(工信部科〔2017324号)要求,我部将组织开展2020年度工业通信业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协会、联合会、学会、商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通信业领域团体标准。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应至少实施6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2020831日),且技术水平较高、应用效果较好,对促进工业通信业质量品牌提升、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引领作用,具备较好的系统性和体系性。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主要包括:
     
       (一)填补国家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
     
       (二)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
     
       (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团体标准。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由社会团体自愿申请,经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等部标准化工作受托机构(以下统称推荐部门)推荐,向我部申报。我部管理的社会团体,以及属于社会团体性质的部标准化工作受托机构可直接向我部申报。
     
       (二)社会团体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提交两项及以上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应结合团体标准的整体应用效果,按申报优先级排序填写《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
     
       (三)推荐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实际情况,组织做好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
     
       (四)我部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专家评审和公示,遴选出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并向社会公布。
     
      三、申报材料
     
       (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团体标准发布文件(或复印件);
     
       (三)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
     
       (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五)团体标准的正式发布文本;
     
       (六)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可多份,见附件3);
     
       (七)对于已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四、申报工作安排
     
      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材料的接收、整理和汇总等工作委托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承担,请各社会团体于2020910日前寄送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在线申报电子版(网址:http://ttbz.miitstd.cn),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保持一致。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路7
      邮政编码:100028
      联系人及电话:王亚洲 010-84380541/15901187107
         010-84142229/18261931662
      电子邮箱:lih5@cape.avic.com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联系电话:010-68205241
     

    附件:
      1.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
      2.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
      3.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