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烈祝贺我会联办的科普活动被中国科协评为--优秀科普活动

          12月21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对2020年全国科普日有关组织单位和活动予以表扬的通知》(科协办函普字【2020】158号),江苏省机械工程学会、南京工程学会和江苏省学会服务中心联办的“2020年全国科普日暨第一届‘天印筑梦·科普智行’”活动,被评为优秀科普活动。

  •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

      确立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 —— 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要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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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0年省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8/17 11:34:11    浏览次数:2545    字体:   

    苏工信投资〔2020〕392号

    各设区市、县(市)工信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江苏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要求,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智能化、绿色化改造投入力度,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在参考国家智能制造能力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对我省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条件进行了修订。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示范智能车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原则,请设区市、县(市)工信部门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对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条件(附件1)进行自我评价,填报《示范智能车间申请表》(附件2),原则上一家企业不得同时申报两个及以上车间。申报企业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出具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二、请设区市、县(市)工信部门认真对照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条件,组织做好辖区内拟申报车间的现场初审工作,并填报《示范智能车间审核情况表》(附件4)。

    三、请各设区市、县(市)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申报工作质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车间予以推荐上报,并填报《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汇总表》(附件5)。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将在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专家现场核查的基础上,遴选出一批智能制造基础好、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车间作为省级示范智能车间予以授牌。

    五、请各设区市、县(市)工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9月4日前将联合行文的请示件、申报汇总表、审核情况表以及示范智能车间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真实性承诺书各一式两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投资与技术改造处。电子文档请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扎口汇总后发送至邮箱tzc1904@163.com。

    联系方式:省工信厅投资与技术改造处  025-69652785

    附件:1、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条件

              2、示范智能车间申请表

                      3、示范智能车间申报真实性承诺书

                      4、示范智能车间审核情况表

          5示范智能车间申报汇总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0年8月10日




    附:关于做好2020年示范智能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