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具有工程师、技师、讲师和助理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者,或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资格者;
(三)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者;
(四)在机械工程领域的工作实践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五)热心支持本团体工作的科技和行业部门管理人员;
(六)凡与本团体及所属各分会学术活动范围有关,且具有一定科技力量的科研、设计、生产、教学和管理等企事业单位、学术性、行业性社会团体,均可申请成为本团体单位会员。